“内鬼”李刚,被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2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鬼”李刚,被逮捕

李刚 资料图

李刚出生于1965年7月,四川大邑人,在四川工作多年,曾任四川省副省长,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3年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4年9月,李刚被查,2025年4月被 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显示,李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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