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商户彻夜亮灯被拒后深夜撬锁,春晚小品上演现实版
文|梅堂
2月3日山西大同有商户称,春节期间古城内下通知,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要求商户开屋内屋外所有灯,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必须24小时亮灯,自己半夜11点被打电话叫去开灯,拒绝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现在无法正常营业。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
资料图。图文无关。
当地有关部门的做法令人震惊。首先,即便是为了游客的观光体验,执法部门也没有权力私自撬锁进店开灯。春节前,古城街道办事处确实发出过一封《古城亮化倡议书》,要求商户室内留灯、室外亮灯,既然是倡议,商户当然有拒绝的权力,怎么到了现实中就成了“执法部门溜门撬锁、权力任性”了?
既然商铺已经租给了店家,那店铺里面就是私人领域,只要商家合法做生意,执法部门一言不合就强行闯入的行为,都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涉嫌违法。虽然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撬门进店开灯的行为不合适、会处理,但是撬门进店开灯毕竟已是既成事实,无论后续如何处理,对于当地营商环境的伤害已是在所难免。
很多人难免为这家商户担心,就算这件事翻篇了,他们如今把基层行政部门得罪了一个遍,以后这生意还怎么做?其他商户恐怕也难免人人自危:这次是为了亮灯就可以撬锁进店开灯,那以后会不会还有类似的荒唐行为?
当地的新闻曾提到春节期间,政府会补贴商铺因为彻夜亮灯所付出的额外电费,然而即便不需要商户自掏腰包,有关部门要求古城内所有商户彻夜亮灯的行为是不是合理,也很让人怀疑。从公开信息来看,春节期间大同古城的各种活动最晚到10点也就结束了,那商铺彻夜开灯的意义何在,亮给谁看呢?
“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成了面子工程,浪费社会资源,一直是政策层面要求整治的问题。虽然当地是为了“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脱离社会实际,难免让商户反感。
讽刺层层加码、一刀切的小品《花架子》。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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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商户事后接受采访时提到,当地向来都是一刀切,自己曾投入2万多元的广告灯箱,换了才半年左右,但是年前也没人通知就被吊车连夜拆除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当然还需要当地进一步调查,但如果真如涉事商户所说,当地有关部门一会砸灯箱一会又让彻夜亮灯,朝令夕改、反反复复、折腾商户,引发商户反感——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商户不用交电费也不愿配合彻夜亮灯。
有意思的是,今年的春晚正好有一个讽刺这种现象的小品《花架子》。一位刚入职的镇长在基层调研时发现,自己下达的命令在传达过程中“层层加码”,从商户玻璃脏了要擦玻璃,到每周必须擦一次玻璃,再到每天都要擦一次玻璃,命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完全失去初衷、变了味儿,成了真正的“面子工程”。年还没过完,春晚小品就照进了现实,这让人笑不出来。
其实,一个地方是不是有“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根本不在于商户有没有彻夜亮灯。不会有多少游客在凌晨看见古城亮着灯,就觉得这个地方很欢乐祥和喜庆,大家看中的只会是购物、人文互动等更为真实可感的部分。再退一步,即便亮灯是聊胜于无的春节仪式,个别商户因各种原因没配合,也无损于整个古城的景观。
从本没什么必要的彻夜亮灯到无视商户权益的深夜撬门进店,与其说是做给游客看的,不如说是做给某些认为这事很必要的领导看的。少数领导的要求总是能够不顾现实、扭曲地方的做事逻辑,这到底是因为下面层层加码,还是上面的“命令”就有问题?这是小品之外需要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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